牛街施某人,恒怀一摺叠水果刀。有闻其名而故来启衅者,遮道拦截,秽言辱之。施某懦懦然似有难色,出水果刀翫于掌上。众见而哂笑不已,甚轻之,辱益剧。施某曰:“我老了,玩儿不过你们了,给你们陪个不是!”言讫,俯身绾裤腿于膝前,持刀刺腿上,徐徐割一口,长二寸许,血出淋漓。迨起身,颜色自若。众大骇,瞠目鹄立,趾不能移。施某一一觑众人面,又曰:“怎么?还不行吗?那我再来一刀。”弯腰又刺,且呼曰:“谁有盐匀我些,抹上才好!”众股栗心慴,哄然逃散,莫敢一回顾。由是名声大震,四九城无敢犯之者。时当一九六〇年代,施某年三十许。
东库司瘸子,失其名,左腿有疾,架双拐以行。以好勇斗狠,闻名于东城。手下多亡命之徒,且率为故家子,建国以来,或夺其产,或遭镇压,贫如洗。自谓为“反共救国军”。祸害闾里,人皆畏之。当余童稚时,尚不更事,尝与之摩肩而遇。余奇其腿,目之。瘸子怒,鼓其腮而行其气,遽然一唾,粘痰飞喷余面,甚腥臊也。自是避之唯恐不及。
一九六六年红八月,为一二七中红卫兵所羁。瘸子强直不屈,红卫兵大忿,皮带铁链棍棒交下,重笞之。殴毕,掷诸操场示众。顷雨下,水浸其身,伤溃而亡。传其气绝前高呼“蒋介石万岁”,未审是真耶?抑民间之孳衍耶?
文革中,绰号为“坛子”者有二,皆有名于京城。一为工程兵大院小谭子,在西郊海淀区,本名谭吉林,其父为少将谭善和。一九六八年夏“老兵儿”刀劈小混蛋,谭子亦予焉,然初未有所为。当小混蛋被创数十处,命已垂危,王小点惧其不治,使坐他人自行车后座上,欲舁至医院。小点、小谭子等骑车夹而行。小混蛋环顾众人,唯识于谭子,故且行且央之曰:“小谭子,你跟小点儿说说,放我一马!”众闻其言,以为谭子与小混蛋有私,皆转颈目之。谭子大窘,颜面尽赤。旁一人出芬兰匕首予之。谭子捉刀,直刺小混蛋肋间,刀入处有血滴迸出,大如珠,溅地而碎。小混蛋双腿一蹬,自后座跌落而亡。自是,刀劈小混蛋一事遂成传奇,如风被地,遍播于江湖,竟数十年不衰,而小谭子之名亦大譟。
后数年,罹恶疾,竟亡,年才二十余。
另一坛子,又呼为“北京站坛子”,以别于“工程兵小谭子”也。忘其名,家在站东东受禄街。长身细目,貌不惊人。起自草根,待人以义,济人之困,手下莫不为之衔枚结草,舍命相从。常诲其弟兄曰:“兔子不吃窝边草。”故邻里相安,方圆数里内不作恶,而名显于江湖。后被公安局“劳动教养”。
七十年代中,释归家。街道办事处以其“改造良好”,使就职于东单大华电影院,为检票员,时人目之为“好工作”者也。坛子固辞曰:“这一带认识我的人太多,若我在电影院,朋友来看电影,让他买票,说我不仗义;不让他买,我犯错误。”竟不就。宁为街道临时工,做泥瓦匠。
尝在余家所居胡同为街道筑小屋,先母行过其处,常与先母煦煦话家常,见先母荷重负,必争援以手,舁送门前,谢不入第。先母以其知礼,甚悦之。
一日,先母携余行道上,坛子骑二八大链套自行车迎面来,先母与之寒暄如熟人状。余遽惊,曰:“此乃坛子也!你认识他?”先母遂道其故,而始知渠乃“车站大流氓”也。自后,坛子遇先母,亦避而行。盖坛子虽不识余,而自知本地少年皆识己面,其度余必以告母,故心有所忌欤?后竟不知其去向。
毛三,文革前老玩主也,黄发黄睛,貌类胡人。飞机头、尖儿皮鞋、细腿裤、花格衬衫,招摇过市,时人谓之曰“港”。好拳击,入三轧钢厂为工人后,积钱数月,购轻量级拳击手套一副,甚宝爱之。拳套价昂,故三餐并一餐,掇菜站所弃烂菜而噉之,于沸水中撒味精数粒,汆为鲜汤,名曰“水饱”。数月间形容瘦损,降为次轻量级拳手,宴如也。
虽不学,而崇尚诗书,常与二三友把酒论文,以为雅事。冬于雪后,必至颐和园一蹴,名曰“欻雪”。夏则沐乎湖。春来折柳。秋集落英而葬之。呼友不以其名名之,而各命其号为若风、若雨、若雪云云,且以此号演为小说人物,相谑乐。
时友谊商店为外国人专店,华人与狗不得入。而国中萧索,民不聊生,至日用品亦匮不能给,毛主席泽东所谓“头发卡子少了,肥皂也没有”者也。毛三以貌异,常冒充洋人直入友谊商店,畅行无阻,人竟不能识。
昔日的友谊商店
文革起,后生小子自称“玩主”,以杀伐相标榜,毛三以为粗鄙不足道,甚蔑之。而当地后生素慕毛三,尤恭敬不敢犯也。
先是,毛三尝为警察所拘,入“炮局”。一警察练拳有年,自矜其技,因闻毛三名,提毛三至审讯室,问曰:“听说你拳打得不错?”毛三曰:“不好,瞎玩儿。”“跟谁打过?”“没有谁,几个朋友。”警察遂为毛三卸铐,出拳套,自戴一副,以一副予毛三,曰:“咱俩打打。”毛三谢不敢。警察固强之。毛三戴拳套,避警察击打者凡三回,忽然出一勾拳,疾如电,警察倒地不能起。
当地后生啧啧言其事,历久弥新,传而愈奇,至有所谓毛三曾为公安学校拳击教练、市局十三处刑警尽出毛三门下之说。于是访客阗门,江湖中人争欲一识其面。其家固小,在大杂院中,络绎往来,多状貌不类常人者,居委会与派出所遂深加警惕,时往侦之。毛三惧祸,从此移家地安门一带,而人莫能觅其迹也。
三杆儿,不知其何许人也,初为国军所征募,年才十六。以自幼习武,能飞檐走壁,连长任为贴身警卫。连长太太小环,与三杆儿同岁,美姿容,爱而悦之,遂与私焉。久恐事泄,二人谋亡去。某夜,连长醉寝,三杆儿负小环于背上,疾走百里,乃得脱。至北平,赁一小屋居之,以逃兵故,隐姓埋名,日以苦力博食。
居顷,解放军入城。人心惶惑,难测将来。一日,小环忽又亡去,杳然无踪。三杆儿爱之入骨,殊不解其所以去之由,以致痛裂心肺,几不欲生。自后思小环无已,至终身未娶。
五十年代起,与其母居大羊毛胡同。三杆儿为人短小,虎颈燕颔,怒目电瞛,双臂刺青龙,喜赤膊叉腰立门前,人见而生畏。小羊毛粮店李某旧为镖局保镖,为人轻佻,以武功相夸,多识于江湖名人,故以三杆儿来历不明,常怀轻之之意。某日,三杆儿至粮店市粮,李某曰:“三杆儿,听说你练过武?跟谁学的?”三杆儿曰:“不过拿个大顶翻个跟头罢嘹。”李某曰:“哪天咱爷儿俩比划比划?”三杆儿曰:“您先给我来十斤棒子面儿。”言讫,以二指夹钱币置粮柜覆板上,一按,木板呷呷纵裂,断为两截。李某大惊,俛首不敢言。
自是,三杆儿声名远播,来拜师学艺者日众,皆拒不纳。
昔日的南小街,往南是北京站,往北有禄米仓,公共汽车是24路
六十年代,有旧友言于三杆儿,曰小环或在禄米仓某首长家为佣。三杆儿大喜,自是常夜至禄米仓,觅高墙而越之,伏屋瓦上,冀能窥小环倩影。无,则再至他府。一年间,北薄朝内大街,南至总布胡同,西接米市大街,东达于城根,方圆数里内,深宅大院夥矣,三杆儿皆一一潜入,而殊无所获。或谓旧友之言为虚,不听。情愈迫而胆愈壮。思夜央则灯熄人眠,不易察,于是当其户内张灯团坐、谈笑筵宴时,即腾于房上窥之。未几,至某上将邸,有卫兵,擒之。
公安局拘十余日,昼夜鞫之,无所得。乃释归街道居委会监管,定为“坏分子”。犹时时伺机潜至禄米仓一带,踯躅街头,观往来行人。
文革初,数遭红卫兵拷箠,幸未死。不数年,又赤膊叉腰立门前,气貌雄强如故。
余自幼闻其逸事,心甚好之,而无缘交一语。当伊朗革命时,余方为大学生,而三杆儿将老。某日余从大羊毛胡同过,见三杆儿与一长髯老者倚平板车前,持《参考消息报》,争说霍梅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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